修正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」第3點、第4點、第6點規定,自即日生效。
2022/08/19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8月15日
發文字號:衛授食字第1111201840號
修正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」第三點、第四點、第六點規定,並自即日生效。
附修正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」第三點、第四點、第六點規定
發文字號:衛授食字第1111201840號
修正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」第三點、第四點、第六點規定,並自即日生效。
附修正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」第三點、第四點、第六點規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