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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預告訂定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抗原蟲劑多重殘留分析(二)」草案。

2022/11/01
主旨:第二次預告訂定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抗原蟲劑多重殘留分析(二)」草案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公告事項:
一、訂定機關:衛生福利部。
二、訂定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。
三、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抗原蟲劑多重殘留分析(二)」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「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」(https://mohwlaw.mohw.gov.tw/)下「法規草案」網頁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「公告資訊」下「本署公告」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─眾開講」網頁(https://join.gov.tw/policies/)。
四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